出售房產時在蘇州土地使用權證和房產證一起拿嗎?

我國城鎮買房以前需要辦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近幾年國家相關規定出臺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兩證合一的說明,很多城市出臺了房地產權證。這樣極大方便了市民買賣房屋的流程。那麼,出售房產時在蘇州土地使用權證和房產證一起拿嗎?下面就讓小編爲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的知識。

出售房產時在蘇州土地使用權證和房產證一起拿嗎?

一、房產證土地證兩證合一

房產證土地證兩證合一最早是《上海市房地產登記條例》,1996年3月1日起實施,實行房屋、土地兩證合一,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2008年9月1日起全面實行了兩證合一, 統稱爲《房地產權證》。

“兩證合一”是一個形象的稱呼,總體意思是成爲房地產權指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合二爲一證。它是城鄉房屋產權證明的一次大統一。在現行的房產發證制度下,從城市到農村,共有集體土地所有證、集體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房屋所有權證、農村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房屋共有權證等8 種證書。

“房地產權證”,這張證上載有房屋建築面積、使用面積、所有權、年限、土地的宗地圖、土地性質等,包含有其他城市房產證和土地證裏的內容,市民在辦證時只要跑一趟房產部門就能搞定。

二、江蘇省和南京市積極部署、加速整合,全力推進該項工作。

目前南京主城區的房產證和土地證“兩證合一”工作正在全力推進中,江蘇全省力爭今年7月份開始,全面推行和頒發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取代舊的“兩證”。

南京市六合區作爲江蘇省農房調查登記發證的試點區域,率先發放了農村不動產登記證書。去年11月,六合區在農村宅基地、農房統一調查登記發證試點的基礎上頒發了南京市第一本農村不動產權證書,高淳區頒發的是南京市第一張城市不動產權證書。

不動產登記局正式掛牌成立,明確將農林、房產等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劃歸到不動產登記局,11月27日,區不動產登記中心正式成立,明確爲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以前高淳區的市民買房辦證需要跑兩三個地方,現在只要一份材料,前往區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大廳,辦理一本證書即可,個人辦證10個工作日完成,單位辦證則需要30個工作日。

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不變不換”的原則,現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舊證、新證同時具有法律效力,但新購房屋等不動產並首次辦理房地產權證,申請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手續的市民,將逐步換髮新的不動產證。

四、關於房產交易,出售房屋時以前的房產證和土地證繼續有效,並不需要更換,如果今後發生房屋交易等新情況,再行換領房地產權證。

(一)、繼承過戶

1、辦理房地產權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註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辦理房地產權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4、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二)、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字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字,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覈。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於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二手房過戶

過戶需要提供資料主要有:房地產權證、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以及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爲有必要提供的資料等。

綜上所述,在蘇州買賣房屋時不需要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一起拿,現在蘇州將兩證合併,發行了房地產權證。以前舊的兩證還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可以去相關部門更換新證。出售房產時在蘇州土地使用權證和房產證一起拿嗎?以上就是小編對問題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