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寫兩個人的名字怎麼寫

房產證寫兩個人的名字怎麼寫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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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寫兩個人的名字

在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房產屬於兩人所有。如若是親友,那麼一個人和兩個人的名字的房產證則屬於是否爲共有財產。如若是夫妻,夫妻兩都寫上名字,則會有兩本房產證,雙方都是共有人。如將來房產轉讓,雙方都必須來簽訂買賣合同,否則該合同無效,

第三人買不走房子。但如果沒有寫上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則只出一本房產證,再次轉讓時房產證上沒有署名的一方不來簽訂合同,善意第三人也一樣可以把房子買走,買賣合同有效。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條 【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零七條 【因共同財產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的對外、對內效力】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係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係的除外;在共有人內部關係上,除共有人另有約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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