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買房房產證寫一方名字

婚後買房房產證寫一方名字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婚後買房,房產證只有一方的名字

1、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即使沒有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也可;
2、只要沒有特別約定,婚內獲得的財產屬夫妻共同所有,你可主張平均分割。房屋屬於婚後取得,您有權要求平均分配
3、若能證明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過錯,比如外遇、家庭暴力等,在分割財產時可要求其少分,同時可向對方主張過錯賠償;
4、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是以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爲原則,兩週歲以下的孩子應由母親撫養;若孩子大於兩週歲,則以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作爲確定孩子撫養權的標準;未撫養孩子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撫養費,支付標準爲其收入的20—30%。
5、離婚訴訟比較複雜,如有需要建議帶材料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