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建房辦房產證期限是多少年

還建房辦房產證期限是多少年

一、還建房辦房產證期限是多少年

根據我國相關檔案的規定,還建房的使用年限同民用建築使用年限,規定爲70年,畢竟它本質也屬於滿足民用住宅的需求。同時還建房到期年限屆滿,其住宅使用權年限應當持續記算,但是對於還建房使用權的續期,是否需要繳納相應的稅費則沒有進行規定,但參照民用商品房產權到期續期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來看,其應當也不需要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房屋產權年限從批地之日起算

二、還建房的相關規定

1、還建房的定義:它一般是由政府承建的,或者由其他其他開發商與政府合作建築的目的是爲了保障公民住房需求的一類具有補償性質的房屋,所以也稱之爲統建房。

該房屋的獲取方式,一般是透過單位在劃撥地上修建房屋,而該房屋分配到具體的職工身上,或者是某些區域有徵地要求而佔用了該地段公民的房屋,所以徵地方有義務對被徵地的公民進行補償。

還建房與商品房有本質的區別:從獲取方式上,商品房的獲取一般是透過公民與開發商進行買賣交易,建房並不是所有公民都有獲取的資格,其繳納的購房款一般都比較低;且商品房獲取之後土地使用權證書載明的是出讓地的類別,而還建房類別是劃撥地;商品房再透過買賣交易獲取,則不需要支付交易稅,而劃撥地進行交易,其改變了房屋的性質,所以應當繳納稅費,同時房屋類別從劃撥地改爲出讓地。

還建房不認定爲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主要是爲了解決該地收入比較低沒有住房的人羣的居住需求,比如說某些政府建築的公租房,一般該類住房公民僅享有使用權,不享有所有權,如果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2、即產權證明辦理的時間可能一般比商品房的時間要久一點,其具體的辦理過程一般是開發商辦理了整個建築物的使用權的證書即所稱爲的大證,然後再經過層層審覈和批准辦理相關戶主的產權證即小證。一般還建房建成後,戶主落戶入住,如果需要進行房屋買賣交易,可能還會涉及一些政府對相關規定,還建房的使用時間要超過了一定期限纔可以上市交易,每個地方的'政府規定不一樣,比如重慶地區要求的是五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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