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建築勞務分包合同

分包建築勞務分包合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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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分包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備案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字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4、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檔案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複印件(核原件);

5、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註冊造價工程師簽字,並加蓋註冊執業專用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同時需提交該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證複印件;

6、建築勞務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複印件(核原件);

7、建築勞務作業隊長的任命書檔案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