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勞務分包合同
項目部委託代理人:(以下簡稱爲甲方)
勞務分包人:(以下簡稱爲乙方)
根據現場施工需求,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鑑於甲方同意將工程交予乙方施工,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分包範圍及內容和方式:
四、施工要求:
1、施工前乙方必須嚴格遵守項目部的技術交底,按圖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2、對所有的施工人員要進行思想安全教育,進入工地上架衣帽整齊,一慢、二看、三上架。堅決拒絕打架鬥毆事件。所發生的傷亡事故由甲方協調處理。
五、住宿由甲方負責。
六、付款方式:
由工程開工之日起:1、每棟外牆抹灰完成後付元。
2、每棟外磚貼完後付元。
3、每棟樓頂外架拆完後付元。
4、剩餘款項工程完驗收後一個月內全部付清。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公司存檔。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事項履行完畢自行失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