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幹部病房建設和管理的幾點要求

關於幹部病房建設和管理的幾點要求

關於幹部病房建設和管理的幾點要求

幾年來,北京各醫院陸續增設了一批幹部病牀。對解決中央在京單位和北京市各單位老幹部、老專家的住院困難,改善他們在醫療條件,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一些醫院在幹部病牀的建設和管理中存在着偏重生活設施和管理不善的現象。現就有關問題提出如下要求。

頒佈單位:衛生部(已撤銷)

文       號:[86]衛健字第2號

頒佈時間1986-08-07

實施時間:1986-08-07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檔案

一、幹部病房建設,要注重提高醫療、護理質量。設備的購置應遵循“醫療設備要強化,生活條件要簡化”的原則,把有限的經費用於加強醫療設備方面,使其真正發揮應有的作用。

醫院不要賓館化,病房內不要用進階地毯、鴨絨被等高檔生活設施。

二、幹部病房按護理單元設公用的電話、電視、電冰箱。

三、凡經上級衛生部門批准設立、備案的幹部病牀,醫院不應隨意縮病或改作它用。

四、新建幹部病房時,應以雙人間病室爲主,每個病室應設有衛生間。酌情設部分單人病室,單人病室主要照顧副級部長級幹部、一級科技專家及中組部、統戰部批准的按副部級待遇的老幹部,老專家、知名人士。雙人病室酌情照顧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司局級幹部和享受門診照顧的科技專家。

五、爲防止交叉感染,有利於醫療、護理工作,幹部患傳染病、精神病需要住院時,應住傳染病院、精神病院幹部病房。

六、幹部病房要嚴格各項管理制度(包括探視、陪護制度),建立一個良好的治療環境,以利於開展各項醫療、護理工作。

七、幹部病房主要負責人要相對固定,醫生定期輪換也要有計劃地安排。爲保證醫生的相對穩定,每次輪換時間以不短於半年爲宜。

八、幹部病房是幹部醫療的重要組成部分,醫院領導要不斷總結經驗,加強領導,加強管理,把老幹部、老專家的醫療保健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