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對非法改裝機動車處罰

新交規對非法改裝機動車處罰

交通法規,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爲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規。駕駛人員哪些行爲屬於交通違章行爲,交通違章後駕駛員應該受何種處罰等等問題在交通法規都能找到相應的答案,所以瞭解基本的交通法規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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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裝機動車會受到什麼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條第四款規定,生產、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依照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處罰,即沒收拼裝的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的機動車及配件,可以並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

此外,該條第五款還規定,有第三款、第四款行爲,生產或者銷售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機動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實際上,生產、銷售拼裝或者擅自改裝的機動車的行爲,可以認爲屬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擅自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的機動車型的違法行爲,

所以規定依照第三款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