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仲裁申請程序1、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證據;2、申請書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員會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3、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法律依據】《仲裁法》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