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1月1號入職,但4月1號才籤合同,有什麼隱患嗎

員工1月1號入職,但4月1號才籤合同,有什麼隱患嗎
員工1月1號入職,但4月1號才籤合同,有什麼隱患嗎
員工入職當天就應該簽訂合同的,否則一旦員工仲裁公司需要賠償未籤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