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工傷於職業病致殘鑑定

職工工傷於職業病致殘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有哪些

1、一級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2、二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三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四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級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6、六級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7、七級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8、八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9、九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