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進行簽訂1、借款合同(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2、期限六個月以上的租賃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爲不定期租賃);3、融資租賃合同;4、建設工程合同;5、委託監理合同;6、技術開發合同;7、技術轉讓合同。8、擔保合同;9、土地承包合同;10、政府採購合同;11、專有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12、信託合同;13、民用航空器買賣;14、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