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協議有法律效益麼,法律怎麼規定的

土地所有權協議有法律效益麼,法律怎麼規定的
土地所有權協議有法律效益麼,法律怎麼規定的
土地所有權協議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雙方只能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在公平自願的情形下訂立的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九條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