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竣工驗收即租賃該房屋的後果

未竣工驗收即租賃該房屋的後果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後果是什麼

未竣工驗收即租賃該房屋的後果 第2張


我們都知道在我們租住房子的時候是要與租房者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當然房屋租賃合同也是可以進行解除的,下面大家就跟隨小編一起來看看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有什麼後果,解除方式是什麼吧。


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方式:


行使行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有約定解除及法定解除兩種形式:


(一)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爲解除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於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對此,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後果是什麼?


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解除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應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承擔違約責任;若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責任導致租賃合同解除的,應根據公平的原則進行處理;如屬於不可抗力導致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我相信大家在閱讀了上述的文章之後都應該知道在我國房屋租賃合同解除以後有什麼後果和怎麼解決了吧,希望小編的編輯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如果大家對於房屋租賃還有着其他方面的法律問題,歡迎詳情諮詢我們律師365的專業律師們。





房屋租賃違約責任怎麼算


房屋租賃糾紛的處理途徑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