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破產債權的期限是多久

申報破產債權的期限是多久
申報破產債權期限是多久
債權申報期限是允許債權人向法院申報其債權的固定期間。限定債權串報期間,對於破產程序及時、順利地進行是必要的。因爲,只有在債權人人數和債權數額業已確定的情況下,才能召開債權人會議和進行清算分配。
2、我國新破產法對債權申報期限實行法定範圍內的法院酌定主義,即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該期限自人民法院發佈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於30日,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
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債權人未依照破產法規定申報債權的,不得參加破產程序行使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