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規定一覽表

交通事故處理規定一覽表
交通事故處理規定
在簡化辦案程序、提高處理效率方面,出臺了四項制度措施。一是對於未造成人員傷亡的財產損失事故,規定當事人在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位置後,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進一步提高輕微事故現場撤離效率,防範由此導致的二次事故和交通擁堵。二是對於未造成人員傷亡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可以透過“交管12021”手機A等捷徑自行協商處理,減少事故處理和理賠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