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開庭前看原告的起訴書嗎

法官開庭前看原告的起訴書嗎
開庭時,原告要宣讀起訴書嗎
開庭時,原告可以直接宣讀起訴書,也可以口頭簡明扼要說明自己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八條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當事人陳述;(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四)宣讀鑑定意見;(五)宣讀勘驗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