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規定屬於侵害隱私權的有哪些屬於侵害隱私權的行爲有以下這些:(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五)處理他人的私密資訊;(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