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哪些行爲屬於專權侵權行爲以下這些行爲屬於專權侵權行爲:(1)製造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爲;(2)使用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爲;(3)許諾銷售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爲;(4)銷售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爲;(5)進口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爲;(6)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爲;(7)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