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所得的房產能再加名嗎

贈與所得的房產能再加名嗎
贈與所得的房產能再加名嗎
一、房產贈與是一方當事人自願將自己的私有房產無償給予另一方所擁有,而對方當事人也願意接受的民事行爲。房產贈與屬於房地產交易的一種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出現,一般發生在近親屬之間。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贈與房屋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且必須要按照房產贈與的特殊要求和程序辦理正式的手續後,贈與行爲才能被法律確認和保護。在完成過戶登記之後,房產的贈與完成,受贈人確定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取得所有權之後,就享有對這套房產的處分權,無論是將房屋再贈與給他人或者在房產證上加名都是行使處分權的方式,都是受法律認可的。無論是加名還是過戶給他人,其實都是將自己對房屋產權部分或者全部贈與他人。但是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受贈人不是夫妻或者直系親屬,需要按照法律規定交納相應的稅費,比如20%的個人所得稅
二、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