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超載

深圳超載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爲。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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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覈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覈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23號《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12分: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20%以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6分: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20%以上的;
(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覈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爲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覈定載質量未達30%的.深圳轎車超載處罰?的內容就爲大家整理到這裏了,感謝您對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