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還款時間約定不明

借條還款時間約定不明

借條是證明債權人證明債權的重要證據,所以債權人收債務人的借條時,一定要注意借條是否符合規定,如果不符合規定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那麼借條應該怎麼寫纔有效,借條中如何約定還款時間力?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爲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借條還款期限約定不明怎麼辦呢?

沒有履行期限的債務關係,按照《民法通則》第88條第2項第2款的規定,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借條還款期限約定不明,因而其2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權利,就喪失了請求人民法院對其民事權利給予保護的權利的法律制度。《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