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如何約定應付款時間

合同約定優先,是處理合同糾紛的一條,基本規則。一旦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費用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法律也是首先要求當事人協議補充。買賣合同中,雙方對付款時間約定不明或沒有約定的,可以由雙方當事人達成補充協議,既達不成補充協議,又不能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時,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價款。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如何約定應付款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