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簽了保密協議

入職簽了保密協議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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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要簽了保密協議才能入職,這合法嗎?

並不是所有的企業或者所有的崗位都要求籤保密協議的,一般只針對公司高層和涉及公司核心機密的崗位。如果簽訂了類似協議離職的時候會有麻煩,可能會受到“競業禁止”的約束或者要支付違約金。當然,你需要自己衡量,如果是很好的單位,你打算長期奮鬥,簽了也無妨,據我所知,有些單位不籤是不行的,特別是技術類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