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保密協議

中介保密協議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房產中介保密協議的內容是什麼?

甲方:(公司)
項目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住地址:
因爲甲方聘用乙方工作性質的特殊性, 雙方共識並自願達成以下房產中介保密協議:
一、關於違反同業競爭禁止性規定的認定和處理: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以或明或暗的形式到其他與甲方經營同類業務或有競爭關係的用人單位任職, 不得違反《勞動法》、《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法》及甲方的《公司管理規章制度》, 關於同類競爭的禁止性規定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規定, 不得將甲方各種商業祕密及商業資訊泄露或提供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從而損害甲方利益。
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提供任何與甲方的營業範圍資訊或者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活動的, 所有收入應當歸甲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