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糾紛案由

子女撫養糾紛案由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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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由子女撫養糾紛的案由怎麼定?

對於“民事案由子女撫養糾紛案怎麼定”最新解答如下
1、女方有惡性傳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子女成長的。
    2、女方長期不在家,不承擔撫養義務的。
    3、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喪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齡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者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子女成長的。
    6、女方收入較低,而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7、如果父母雙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條件相當,照看孩子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意見就會起一定的作用。比如,孩子一直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孩子對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生活環境已經很習慣的,同時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願意繼續幫助撫養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