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歲以上老人立遺囑流程是什麼

90歲以上老人立遺囑流程是什麼
90歲以上老人立遺囑流程是什麼
一、公證遺囑: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
準備以下材料財產憑證(如涉及房產,指房產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契證)、戶口本、身份證,到公證處辦理即可。如公證人員認爲老人民事行爲能力存在缺陷,可能影響遺囑的效力的,會要求當事人提供專業衛生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二、自書遺囑:
1、遺囑人書寫遺囑內容。
2、遺囑人在自己書寫的遺囑上寫明書寫的年、月、日和地點。
3、遺囑人親筆簽名。
4、自書遺囑中如需塗改、增刪,應當在塗改、增刪內容的旁邊註明塗改、增刪的字數,且應在塗改、增刪處另行簽名。
三、代書遺囑: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的前提下,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四、錄音遺囑:見證的方法可以採取書面或錄音的形式,錄音遺囑製作完畢後,應當場將錄音遺囑封存,並由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以錄音形式設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