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搶或損毀捐贈物資的或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的是否觸犯了刑法

哄搶或損毀捐贈物資的或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的是否觸犯了刑法
哄搶或損毀捐贈物資的或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的是否觸犯了刑法
哄搶或損毀捐贈物資的,或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的,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聚衆哄搶罪等。應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聚衆哄搶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