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是否還需要備案

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是否還需要備案
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是否還需要備案
需要。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進一步規定,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依法批准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准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