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區房屋拆遷補償

南京市雨花區房屋拆遷補償
南京市農村拆遷補償安置方式

1、補償安置方式:依照《辦法》第五條規定,徵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式,分爲貨幣補償、統拆統建兩種。住宅房屋拆遷原則上實行貨幣補償,對於徵地中未撤銷村民小組建制的,且被拆遷人仍可從事農業生產,又沒有拆遷安置房供應的個別拆遷項目,在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前提下,可以實行統拆統建。非住宅房屋拆遷全部實行貨幣補償。


2、 補償款項:住宅房屋拆遷實行貨幣補償或統拆統建的,對被拆遷人的貨幣補償款包括6項:①拆遷補償款;②裝修補償費;③搬家費、過渡費;④電話、有線電視、空調、管道煤氣等拆移補償費;⑤圍牆、地坪、道路補償費;⑥提前搬家獎勵費。其中,實行貨幣補償的,拆遷補償款包括:①原房補償款;②購房補償款;③區位補償款;實行統拆統建的,拆遷補償款包括:①原房補償款;②建房補助款。非住宅房屋拆遷,對被拆遷人的貨幣補償款包括7項:①拆遷補償款;②裝修補償費;③電話、有線電視、空調、管道煤氣等拆移補償費;④圍牆、地坪、道路補償費;⑤設備拆除、安裝、搬遷費用;⑥停業補償費;⑦特殊行業無法進行搬遷和再次安裝使用設備的補償。其中,設備拆除、安裝、搬遷費用和停業補償費均以拆遷補償款爲基數進行測算。拆遷補償款包括原房補償款和區位補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