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合法進貨渠道的商標侵權

有合法進貨渠道的商標侵權
商標侵權提供進貨方需要承擔責任

行爲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銷售,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只需要停止銷售即可;

商標侵權一般是行爲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爲。行爲人銷售明知或應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商標專用權被侵權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