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從何時生效

租賃合同從何時生效
合同從何時起開始生效

按照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雙方當事人依照有關法律對合同的內容和條款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的意見。合同成立的判斷依據是承諾是否生效。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時,就是合同生效之日。二者在時間上是同步的。但是,我國合同法第44條第2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這就需要在具體簽訂合同時,要考慮法律、行政法規對該類合同的生效是否規定有相應的程序性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