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的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內蒙古的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內蒙古的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1、新辦法明確,高溫天氣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衆發佈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
2、用人單位應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當日發佈的預報氣溫,調整作業時間。日最高氣溫達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3、對於溫度上下限,辦法明確,所稱“以上”攝氏度(℃)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以上就是2017內蒙古高溫補貼標準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