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有高溫補貼?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隨着勞動者對勞動權益關注度的升高,一些勞動者所享受的法定權益也受到了勞動者們的關注。如社保的繳納、高溫補貼的發放等等。高溫補貼是夏季高溫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才能享有的一種補貼,它並不涉及所有勞動者。那哪些人有高溫補貼?它的發放標準是怎樣的?一起透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哪些人有高溫補貼?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一、哪些人有高溫補貼?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裏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補貼。

如果職工和用人單位對是否應發放高溫補貼存爭議,則可申請勞動仲裁,同時“誰主張誰舉證”。

二、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三、高溫補貼是否要繳稅

個人取得的高溫補貼,應併入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從範圍上包括單位財會、勞資、工會、後勤和其他部門發放的種類與任職受僱有關的一切所得。

只要符合高溫補貼的領取條件,如戶外環境工作溫度達到35度以上且用人單位無法採取有效措施將溫度降低的,都應成爲高溫補貼的領取對象。高溫補貼的領取是法律強制規定的福利,用人單位如果拒不發放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