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複審委員會對專利無效請求的處理程序都是什麼

專利複審委員會對專利無效請求的處理程序都是什麼
專利複審委員會對專利無效請求的處理程序都是什麼
1.對專利無效的請求,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按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專利複審委員會對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的審查,包括形式審查與實質審查。
2.專利複審委員會對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依法審查完畢後,應當及時作出處理決定。經審查確認請求宣告無效的理由成立的,根據不同情況,作出專利權無效或部分無效的決定;審查確認請示宣告無效的理由不成立的,應作出維持專利權的決定。
3.專利複審委員會對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作出決定後,應及時通知請求人和專利權人。對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應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登記和公告,使公衆瞭解。
綜上所述,請求人和專利權人收到專利複審委員會的審查決定通知後,如果對專利複審委員會所作出的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以專利複審委員會爲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