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陽工傷鑑定部門

萊陽工傷鑑定部門
萊陽司法鑑定的受理

(一)初審----由鑑定人負責


1、覈對委託人(代理人)身份


決定受理的,應當複印委託人(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收取委託人的介紹信,並作爲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1附屬材料歸檔。


2、審覈鑑定委託書


審覈委託鑑定事項是否明確、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屬於本鑑定機構的鑑定範圍,是否屬於重新鑑定,委託人是否簽字或蓋章。【司法鑑定委託書】作爲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1歸檔。


3、審覈鑑定材料


審覈鑑定材料的種類、數量、性狀、儲存情況,鑑定材


料是否真實、完整、充分。【鑑定材料】作爲司法鑑定業務


檔案卷宗材料序號6歸檔。


4、商議委託鑑定事宜


明確鑑定時限、鑑定事項、鑑定費的收取標準、鑑定文書的送達方式、需要退還的鑑定材料及退還方式、需要補充的鑑定材料及時間要求。


5、提出是否受理意見


經初審,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填寫《司法鑑定受理審批表》,報鑑定機構負責人審批。【司法鑑定受理審批表】作爲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2附屬材料歸檔。


(二)審批----由鑑定機構負責人或指定的鑑定人負責


1、聽取初審人的意見


2、審查鑑定材料


3、簽署是否受理意見


鑑定機構負責人在《司法鑑定受理審批表》中籤署意見,決定是否受理,以及鑑定時限、鑑定事項、鑑定人、承辦人、鑑定費等事項。


(三)受理----由承辦人負責


1、決定當場受理的


(1)收取鑑定費用


鑑定機構財務人員收取委託人鑑定費後,應當出具稅務憑據。收費憑據複印件作爲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8歸檔。


(2)辦理受理登記手續


鑑定機構應當按照司法部示範文字格式,與委託人簽訂一式兩份《司法鑑定協議書》,雙方各執一份。司法鑑定協議書作爲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2歸檔。


2、決定補充材料的


(1)收取鑑定委託材料


經審覈,需要補充鑑定材料的,應當填寫一式二份《司法鑑定委託材料收領單》,其中一份交委託人(代理人),一份連同收取的其它鑑定材料由承辦人儲存。司法鑑定委託材料收領單作爲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6附屬材料歸檔。


(2)告知補充材料內容


待鑑定材料補充齊全後,按當場受理的程序辦理。


3、決定不予受理的


(1)說明不予受理理由


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向委託人(代理人)說明理由。


(20退還鑑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