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會議

債權人會議
債權人會議決議如何生效?
決議的做出應當具備兩個條件:(1)經出席會議的半數以上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同;(2)這些債權人所代表的債權總額必須佔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半數以上。對於透過和解協議草案,不僅要求出席會議的債權人超過半數,而且其代表的債權總額,還必須佔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2/3以上。不按上述要求透過的和解協議草案是不能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