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會議決議異議書

債權人會議決議異議書

公司經營期間爲了使公司資金得以週轉公司以公司名義向銀行或個人借款的行爲就會導致公司債務的形成。公司債務是民法中債務概念與公司的簡單組合,是指公司與特定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包括公司貸款、應付賬款、未付款的採購件等等。公司債務包括公司與特定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其轉讓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償還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樣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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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會議決議如何生效?

決議的做出應當具備兩個條件:(1)經出席會議的半數以上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同;(2)這些債權人所代表的債權總額必須佔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半數以上。對於透過和解協議草案,不僅要求出席會議的債權人超過半數,而且其代表的債權總額,還必須佔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2/3以上。不按上述要求透過的和解協議草案是不能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