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 精神賠償

國家賠償 精神賠償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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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精神賠償對於工傷可以要求精神補償嗎?

工傷是沒有精神賠償的。若工傷精神賠償貫徹過錯責任原則,勢必造成混亂,比如“工傷是由勞動者故意造成的”,可是,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爲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三)自殘或者自殺的。”可見,職工這種自殘或者自殺的故意行爲,不能算工傷,豈不與“工傷是由(包括)勞動者故意造成的”相矛盾。因此,要嚴格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工傷沒有精神損害賠償。
以上是對國家賠償法精神賠償對於工傷精神賠償問題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