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上沒蓋備案章

購房合同上沒蓋備案章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在勞動合同上蓋什麼章

勞動者是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一般應當加蓋公司公章,人事部門是專門主管人事合同的簽訂與履行的,因此加蓋人事章一般應認定爲是有效的。法律規定是簽字、蓋章有其一即可,如果是簽字一般應當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規定,其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人員簽字也可以產生效力;勞動合同專用章、人事專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屬於內部章,經過用人單位授權後,在勞動合同上加蓋這些印章應當認定爲有效。但上述印章須經過公安機關備案,並按公開的形式經過公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