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員減刑的條件

服刑人員減刑的條件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行爲人對於某些專業性的問題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請司法鑑定的,由於司法鑑定的結果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刑事訴訟結果,所以行爲人應該依法去有鑑定資格的機構進行司法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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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員可以減刑的條件是什麼

服刑人員可以減刑的條件是什麼1、《刑法》第78條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或者立功表現的,根據監獄考覈的結果,可以減刑。

2、具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4)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5)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