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四歲男方起訴離婚孩子歸誰

孩子四歲男方起訴離婚孩子歸誰

在我們的生活中,婚姻的存在是美好的,愛情中產生的結晶更是值得珍惜的,但婚姻的破碎最大的受害者也是我們的孩子,那麼,在我國法律中,對於孩子在四歲的時候進行的離婚案件,孩子是應該跟隨男方還是女方呢?本站網小編爲您整理了以下關於孩子四歲離婚孩子歸女方還是男方的相關內容解答疑惑,希望以下資料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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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四歲男方起訴離婚孩子歸誰呢?

如果雙方對孩子撫養權問題,不能協商解決,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解決。法院會本着對孩子有利的原則進行判決,如生活條件,撫養能力等。以下是相關依據: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