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侵權名譽權

新聞侵權名譽權
經營管理設立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我國《公司法》相關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發起人數量不少於5人;

2.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資本金的最低限額1000萬元;;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設立時需經過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

4.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作爲設立後公司的基本行爲準則,並經創立大會透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要有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法人治理機構;

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以上是關於經營管理設立的條件有哪些相關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