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原單位勞動合同未解除能否與新公司籤合同

與原單位勞動合同未解除能否與新公司籤合同
與原單位勞動合同未解除能否與新公司籤合同
不能。
實際中,員工與原公司未解除勞動合同,又與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將要承擔以下後果:
1、同時簽訂兩份勞動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權終止勞動合同。
比如員工隱瞞另一份勞動合同,與新的公司簽訂新一份合同,那麼該公司知道真實情況後,有權終止勞動合同。並且,未先行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也可以據此主張終止勞動關係。
2、新籤勞動合同後,給原公司造成損失的需要賠償。
因爲員工先後簽訂兩份合同,會給原公司安排工作等帶來經濟損失,原公司可以根據相關證據予以追償,同時要求新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並且,員工辭急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賠償,賠償數額可以是一個月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