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子給孩子

離婚房子給孩子
夫妻離婚房子可以給孩子嗎

離婚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將房產過戶給未成年的孩子,法律並不禁止這種行爲,如果雙方按協議履行也不會出現問題。會出現問題的是:房產登記的是一方或夫妻雙方的名字,一方未想好或出於希望儘快離婚的目的便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辦理房產過戶給孩子的手續時房產證上登記名字的一方反悔,這種情況是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的,只能起訴解決。 司法實踐中對此的處理的意見: 我國法律對此情況如何裁決沒有規定,導致相同的情況可能判決結果會相反。一種觀點認爲:雙方協商一致處分自己的財產,將房產贈與孩子,屬於贈與行爲,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方可以行使撤銷權,撤銷贈與行爲。第二種觀點認爲:《離婚協議》是解決人身關係的協議,協議約定的關係不只是簡單的《合同法》中規定的合同關係,應首先受《婚姻法》的約束,然後再受《合同法》的約束。《婚姻法》規定離婚雙方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有申請撤銷《離婚協議》的權利,但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這種觀點認爲離婚協議中約定將房產贈與孩子帶有道德義務性質,帶有雙方對自己的行爲給未成年人造成傷害的補償性質。法院最近幾年的判例較傾向於第二種觀點。 所以離婚時約定將房產過戶給孩子需要注意的問題很多,最好另行擬定房產贈與合同並進行公證,以防一方反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未成年孩子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根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行爲,但可以接受獎勵、贈與、報酬。同時,未成年人可以作爲繼承人繼承房屋,那自然也可以作爲房屋的權利人,在不動產權屬證書即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名字。 離婚時房產過戶給孩子有什麼風險: 但是,同時因爲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其成年之前無法對房屋進行處分和管理,所以,一般情況下,這些民事行爲可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進行。作爲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只能以孩子的名義對房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因此所得的收益屬於孩子,並不屬於父母。但所謂處分一般不包括對房子的所有權的出賣的,因爲房屋辦理過戶必須得到房屋所有人的同意,而孩子作爲未成年人,出賣房屋明顯不屬於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行爲。


透過小編的介紹,大家可以看出,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以後,想要把房子過戶給孩子,是完全可以的。只需要到我國的房管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就可以了,房產過戶給孩子以後就是屬於孩子的了,夫妻雙方就沒有權利對房產進行分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