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開發商抵押房如何辦

買了開發商抵押房如何辦
買了開發商抵押房如何辦
買了開發商抵押房,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購房人有權要求開發商返還已支付的購房款,並賠償其因此所遭受的利息及其他損失。
一、如果查實開發商已經辦理了購房人所購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且抵押行爲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之前,根據法律規定,開發商只有在取得抵押權人即貸款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將作爲抵押物的房屋轉讓給購房人,否則,其轉讓行爲無效。
二、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