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維持的管轄

行政複議維持的管轄
行政複議維持起訴後的管轄的規定
交通事故行政複議維持起訴後的管轄的規定如下,1.合法性審查 對具體行政行爲合法性審查。合法的具體行政行爲應當是: 第一,行政機關行使的是法定職權。行政機關的設立、變更和撤銷以及職權行使的範圍,都必須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超越職權,行使不屬於自己的職權,或者侵犯其他行政機關的職權而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都屬違法。 第二,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客觀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如果行政機關在沒有查清事實、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就作出具體行政行爲,那麼該具體行政行爲就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