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工作時間3小時

延長工作時間3小時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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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工作時間有哪些限制


我國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對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主要作出如下限制:

(1)人員範圍限制。我國有關法禁止安排未成年人、懷孕女工和哺乳未滿12個月嬰兒的女職工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加班、加點。

(2)加班加點工資發放的限制。嚴格制止企業濫發加班加點工資。在法定節假日中加班,要求安排補休的原則上不發加班工資,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確實不能安排補休的可以發加班工資,但也有必要的條件限制。

(3)因生產經營需要而延長工時的特殊限制。用人單位延長工時應以生產經營需要爲條件,並且應當事先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其同意,並且用人單位延長工時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每月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36小時。

(4)因法定特殊情形和緊急任務需要延長工時的限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等規定,發生下列情況的其加班加點不受標準工作時間的限制。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使人民生命健康和國家資金遭受威脅,需要及時處理的;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民衆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必須利用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爲完成國家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安排的其它緊急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等等。

單位安排加班的必須要嚴格控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不允許隨意安排員工加班,同時也不能強迫員工加班,對加班時間也不可以超過規定的時間要求。如果能夠做到這些,自然就可以算是單位安排加班才合法。而要是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