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沒辦離職手續是否能算解除合同

一直沒辦離職手續是否能算解除合同
一直沒辦離職手續是否能算解除合同
1、沒辦離職手續不算解除合同。單位可以無故曠工爲理由扣除工資,所以應及時去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未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