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行政處罰依據

工商總局行政處罰依據
工商總局行政處罰書如何查證,有哪些相關的查證辦法
可以給你幾條建議: 1、超過指定繳款期限後每日按照罰款額的3%加處罰款,不重複計算。 2、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可以直接劃撥你公司銀行存款或封存物品進行拍賣。 可以借鑑一下《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1987年8月5日國發(1987)7號發佈) 第二十二條:個體工商戶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的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下列處罰: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非法所得; (四)責令停止營業; (五)扣繳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以上處罰,可以並處。 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規定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